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,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城镇住房建设,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,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,供您参考。
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
在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方面履行的职责
(一)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,并监督实施;
(二)依法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;
(三)审批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;
(四)审批设立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;
(五)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。
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,并监督实施
(二)依法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;
(三)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较高额度;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;
(五)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、决算;
(六)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*分配方案;
(七)审议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申请;
(八)审批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;
(九)审批设立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;
(十)推荐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主任、副主任人选;
(十一)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。
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具体职责
(一)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,指导、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;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
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
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(七)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*分配方案;
(八)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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